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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

更新时间:2022-12-15 11:39点击:689

1.防水工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。患有皮肤病、眼病、刺激过敏者,不得参加防水作业。

2.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,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、头晕、过敏等,应停止作业。

3.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,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、工作服、扎紧袖口,并应佩戴手套等。涂刷粘剂时,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。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。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。

4.装卸溶剂(如苯、汽油等)容器,必须配软垫,不准猛推猛撞。

5.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,浇油和铺毡人员,应保持一定距离,浇油时,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。

6.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,使用明火(如喷灯)操作时,应申请办理动火证,并设专人看火。作业现场配有灭火器材,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。

 

7.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,点火时,火嘴不准对人。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,打气不能过足。

8.屋面作业、临边要设1m高的围栏;进行倒退作业时,要设专人监护。
9.在立面做绝热防水层,高度超过1.5m的,应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脚手架。
10.在基坑或地下室作业,按指定的通道行走,在地下室或容器内进行涂刷作业时,应定时轮换实行间歇作业,并采取通风换气,专人监护的措施。
11.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,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。做好防火措施。
12.下班清洗工具。未用完的溶剂,必须装入容器,并将盖子盖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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